1. 兩級制:首 200 萬應評稅利潤 8.25%

香港法團自 2018/19 課稅年度起實施利得稅兩級制:

應評稅利潤稅率
不超過 200 萬元的部分8.25%
超過 200 萬元的部分16.5%

非法團業務(獨資或合夥)則相應為 7.5% 及 15%。同一組有關連實體當中,只有一個可選擇兩級制稅率。

對新公司而言,兩級制的意義在於:首年利潤若在 200 萬元以下,整體按 8.25% 計算;超過 200 萬元的部分則回復 16.5%。這亦解釋了為何不少新公司會考慮自選兩級制——選擇提交補充表格 S1 即可。

需要留意,稅率屬於「應評稅利潤」的稅率,而非帳面利潤。這是下一節要處理的部分。

2. 會計利潤 ≠ 應評稅利潤

公司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的帳面利潤,與稅務局評稅所用的應評稅利潤並不相同。計算應評稅利潤,是在經審計的帳面利潤基礎上作稅務調整,主要包括兩類:

  • 加回不可扣除的項目:例如私人及家庭開支、罰款、資本開支、與業務無關的開支等。
  • 扣減可扣除項目但帳面未反映的部分:例如折舊免稅額、結轉的稅務虧損等。

調整後的結果,才是乘以適用稅率的基礎。這解釋了為何兩家帳面利潤相同的公司,最終稅負可以不同——差異往往在開支的分類是否準確,以及有否遺漏可扣項目。

3. 6 類可扣除開支

按《稅務條例》第 16 條,一般由納稅人為賺取應評稅利潤而招致的開支費用,可獲准扣除,但須符合三項條件:完全及純粹為產生應評稅利潤而招致、非資本性質,並在課稅年度的基期內實際發生。常見可扣除項目包括:

類別常見項目
辦公室及處所開支租金、差餉、管理費、水電、電話及上網費
僱員薪酬及福利工資、花紅、津貼、遣散費、僱主部分的強積金供款(不超過僱員該年度薪酬總額 15%)
專業服務費會計、核數、公司秘書及法律顧問費用
營運開支存貨採購、包裝、運輸、耗材
市場推廣廣告費、網站及數位營銷開支
財務及保險為業務而借入款項的利息(須符合第 16 條條件)、僱員補償保險、業務相關保險

此外,合資格研發開支可就特定本地研發支出享額外扣減(首 200 萬元部分可獲 300% 扣減,其餘 200%),但須符合條文規定;認可慈善捐款合計不少於 100 元的部分,可扣除但上限為應課稅利潤的 35%。

4. 5 類不可扣除開支

同樣重要的是分辨不可扣除的項目:

類別常見項目
私人及家庭開支私人開支、家庭開支、私人車輛開支、與業務無關的交際費用
資本性質開支購買機器、廠房或汽車等資本開支,須改以折舊免稅額處理
罰款罰款及違例罰款
會計折舊帳面折舊不可扣除,改以折舊免稅額計算
支付予東主或合夥人的款項屬獨資或合夥經營時支付予東主或東主配偶的薪酬、資本利息及貸款利息

應酬開支是中小企最常被質疑的項目之一。雖然原則上屬可扣除開支,但稅務局會審視該筆開支與業務的直接關聯性;若單據未記錄對應哪位客戶、哪宗交易或哪項銷售,便可能因無法證明與賺取應評稅利潤有關而被拒絕扣除。

5. 虧損可無限期結轉

對新公司而言,這一條最具實際意義。按《稅務條例》第 19C 條,正常經營產生的虧損可無限期結轉,用以抵銷同一業務未來年度的應評稅利潤,不設 5 年或 10 年的結轉年限。

三項限制值得留意:虧損須為在香港經營業務期間產生;資本性虧損及非香港來源業務的虧損不適用同一規則;同一集團內各公司須獨立計算,香港並不設集團虧損寬免。

對新公司而言,這解釋了為何首年虧損未必是壞消息——該虧損可留待業務有盈利後抵扣。

6. 首次申報的實務順序

把上述原則放回實際流程,首次申報的順序是:

  • 先整理帳目,確保開支按可扣與不可扣正確分類;
  • 由執業核數師核數,得出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 在此基礎上作稅務調整,計算應評稅利潤;
  • 乘以適用稅率,填寫利得稅報稅表;
  • 連同財務報表及核數報告遞交稅務局。
01會計 的實務做法 由整理帳目到遞交稅務局全程代辦,協助負責人處理申報,不必自行填表及計算。帳目整理階段會先按可扣除與不可扣除的原則檢視分類,再交由核數師審計,最後計算應評稅利潤。

7. 客戶疑慮 → 01會計 回應方向

客戶常見疑慮01會計 的回應方向
不知道應課稅利潤與帳面利潤有何分別說明稅務調整的方向,列出常見的加回與扣減項目
以為未盈利就沒有稅務問題說明虧損可按第 19C 條無限期結轉,並指出仍須按期完成申報
不確定哪些開支可以扣除逐項檢視帳目分類,並就應酬開支等需佐證的項目說明紀錄要求
誤以為資本開支可以一次過扣除說明資本開支須改以折舊免稅額處理

編輯註:以上以客戶疑慮對照品牌做法表達,不與任何同業作比較;具體處理以稅務局現行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為準。

8. 哪些公司適合優先了解?

本文的適用對象為首次申報利得稅的香港新公司負責人,特別是以下幾類:

  • 首次申報利得稅、不清楚可扣與不可扣開支的公司
  • 以為未盈利即無需處理稅務的負責人
  • 業務剛有盈利、想知道實際稅負的負責人
  • 首年虧損、希望了解虧損如何處理的負責人
處理爭議時,以現行稅務局要求為準說明;不確定的事項寫明以客戶確認版本為準,不以推測作答。01會計 屬會計及報稅轉介服務提供者,並非會計師樓或政府部門。

9. 常見問題(FAQ)

公司未有收入,是否仍要報稅與核數?
香港有限公司即使未有營運或盈利,通常仍須就稅務局發出的報稅表作出申報;是否涉及核數視個案情況而定,具體以稅務局要求及公司實際情況為準。
香港新公司利得稅的稅率是多少?
法團自 2018/19 課稅年度起適用兩級制:首 200 萬元應評稅利潤按 8.25% 計算,超過部分按 16.5% 計算。選擇兩級制須提交補充表格 S1。
哪些開支可以扣除?
按《稅務條例》第 16 條,須完全及純粹為產生應評稅利潤而招致的開支費用可獲扣除,包括辦公室及處所開支、僱員薪酬、強積金供款、專業服務費、營運開支、廣告推廣,以及符合條件的利息及保險。
哪些開支不可以扣除?
私人及家庭開支、資本性質開支、罰款、會計折舊,以及屬獨資或合夥經營時支付予東主或其配偶的薪酬、資本利息及貸款利息,均不可扣除。
公司首年虧損可以留到下一年嗎?
可以。按《稅務條例》第 19C 條,正常經營產生的虧損可無限期結轉,用以抵銷同一業務未來的應評稅利潤,不設結轉年限。
應酬開支可以扣除嗎?
原則上可以,但稅務局會審視其與業務的直接關聯性。建議在單據背面或會計系統備註欄記錄該筆開支對應的客戶、公司名稱及事由,作為查核時的佐證。

結語:真正影響稅負的,是分類準確與虧損處理

新公司首年的稅負,往往不由帳面利潤單一決定。應評稅利潤與帳面利潤之間的落差,來自開支分類是否準確、有否遺漏可扣項目,以及虧損如何處理。香港的兩級制讓首 200 萬元利潤按 8.25% 計算,而虧損則可無限期結轉——兩項安排都值得在首次申報前先弄清楚。本文整理自 01會計 訪問資料,供新公司負責人參考。

首 200 萬元利潤按 8.25% 計算,虧損可無限期結轉——兩項安排都值得在首次申報前先弄清楚。

本文按 01會計 訪問資料及公開資訊整理,數字以官網及公開披露為準。具體申報要求,以稅務局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為準;01會計 屬會計及報稅轉介服務提供者,並非會計師樓或政府部門。

參考資料

  1. 受訪機構:01會計(01 Accounting)|會計及報稅轉介服務提供者,由整理帳目到遞交稅務局全程代辦;並非會計師樓或政府部門。官方網址:待確認(將於補齊受訪者與官方資料後更新)。
  2.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站通:利得稅稅率——法團兩級制稅率 8.25% 及 16.5%。
  3. 香港稅務局:利得稅簡介——可扣除開支原則、折舊免稅額及稅務虧損結轉(《稅務條例》第 16、19C 條)。